关于规范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讲解员及讲解词的通知
- 发布时间:2020-06-28
关于规范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讲解员及讲解词的通知
【概要描述】根据《延边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》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规范化管理,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,使之真正成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场所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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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管单位:
根据《延边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》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规范化管理,充分发挥其教育功能,使之真正成为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、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场所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机构人员到位。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管单位要职责明确,讲解员队伍稳定,讲解员业务水平符合基地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需要。特别是讲解词应做到主管领导把关、一把领导审核。
2、管理制度健全。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,并执行到位。特别是做好安全防护措施,有严格的消防安全保障机制和应急预案,确保观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参观安全。
3、相关要求。请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主管单位7月15日之前,把《龙井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备案表》(附件2)和讲解词电子版发送至宣传部邮箱,并将《龙井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备案表》纸质版签字盖章(公章)送至宣传科。
邮箱地址:zgljswxcb@163.com(注明宣传科收)。
联系人:姜 善 3223139
俞美玲 3223139
附1:《延边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办法》
附2:龙井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解员备案表
中共龙井市委宣传部
2020年6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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博物馆负责人名单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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